网站地图
 ·首页 ·学院动态 ·学院概况 ·人才培养 ·教学工作 ·师资队伍 ·招生就业 ·学生管理 ·党建园地 ·迎评促建 ·科研处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暂行) 

·发布时间:2008-1-2 10:57:40 ·点击:527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适应学院专业较多的特点,促进学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院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咨询、审议、监督和指导的专家组织。
  第三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教育和教学规律。在坚持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院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
  (一)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12-16人组成,由学院院长、教学院长及其他长期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有高级职称的学院教学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教师以及教学管理人员兼任。
  (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院教务部推荐,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院长聘任。
  (三)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学院教学院长担任。
  (四)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任。
  (五)委员会委员如长期不能履行职责或有不公正行为者,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可中止其聘任。
  (六)学院教务部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一)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非常设专家工作机构,对学院教学方面工作的方向性决策负有重要咨询职责,负有积极就学院教学工作提出各种建设性建议的职责。
  (二)专业和课程建设
  1.审议、指导学院专业的设置、调整和建设规划。
  2.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建议,提出制(修)订的原则要求,负责学院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的审定并监督其实施。
  3.审议、指导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并负责对各种精品课程或优秀课程的评选。 
  (三)教学规章制度建设
  1.审议职能部门提出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对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对加强学院的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四)教学改革与研究
  1. 对学院教学改革的方向性决策提供咨询,审议学院各种教学改革方案。
  2. 对改革方案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执行结果及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评价和研究。
  3.对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指南和立项申请进行审议,并负责对教研成果进行验收评价。
  4.接受学院委托,开展专题调研。
  (五)教学评估
  1. 审定学院教学评估方案。
  2. 监督和指导教学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审定和分析。
  3.审定各类教学奖评定标准和办法,评审教学奖。
  (六)实验室建设和实践教学
  1.负责审定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建设规划。
  2.对实践教学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六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学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并印发会议纪要。
  (二)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须经充分酝酿后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方为有效,重大问题的决策须在到会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赞成的情况下方为有效。
  (四)委员会委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所讨论的敏感问题要严守秘密;如讨论的议题与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应实行回避。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教务部。

All Right Reserved By College Department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CopyRight©2007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十号
电话: 0413-6807667  传真: 0413-6807707 邮编:113001
 

友情链接

诊断试剂网
Guaranteed
全方位下载
guilinhostel